溢价近七成 耗资近百亿元,内蒙古“煤炭大王”拟要约收购ST新潮46%股份
发布时间:2024-08-26 11:08:58 浏览:111
继14.66亿元拿下亚钾国际9.01%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后,内蒙古“煤炭大王”郭金树及其汇能集团再度出手,汇能集团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汇能海投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拟最高耗资96.98亿元收购ST新潮46%股份。
公告显示,发起要约收购前,汇能海投已经持有ST新潮4.99%股权。若此次要约收购完成,汇能海投将持有ST新潮50.99%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煤炭大王”曲线涉足海外油气资产
8月23日晚,ST新潮公告,汇能海投将向除自身以外的ST新潮全体股东进行部分要约收购,计划收购股份数量31.28亿股,占ST新潮总股本的46%,要约收购价格为3.1元/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日。
据此计算,如全部要约完成,汇能海投将为此花费96.98亿元。公告称,汇能海投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9.40亿元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值得一提的是,3.1元/股的要约收购价,与8月22日ST新潮1.84元的收盘价相比,溢价68.48%。
要约收购报告书显示,此次收购人汇能海投成立于2023年4月1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汇能集团持有汇能海投100%的股权,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截至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汇能集团由郭金树与郭建军父子共同控制。因此,汇能海投的实际控制人为郭金树与郭建军。
一季报显示,ST新潮第一大股东为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6.39%。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38.28%,ST新潮处于“无主”状态。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汇能海投持有上市公司4.99%的股份,若此次要约完成,汇能海投将持有ST新潮50.99%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ST新潮原是一家主营房地产业、电子元件制造业的企业。2014年至今,逐步转型到石油勘探、开发和销售业务,目前,公司主要从事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和销售,持有的油气资产全部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二叠纪盆地。
2023年年报显示,ST新潮营业收入达88.49亿元,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收入达88.31亿元,占比达99.81%。数据显示,2023年,ST新潮油气产量为6万桶油当量/日。
公开资料显示,汇能集团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煤炭、电力、化工为主业,集物流、金融、地产、路桥、水务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股份制民营企业。汇能集团实控人之一的郭金树,被称为内蒙古“煤炭大王”。在2024胡润全球富豪榜上,郭金树以200亿元人民币位列第1274位。
监管发函关注要约收购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晚的公告中,ST新潮出具的特别风险提示称,公司近期曾收到投资者投诉举报材料,声称汇能海投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存在违法违规嫌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ST新潮董事会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始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等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告显示,ST新潮董事会已向收购人书面询证,请收购人对举报所涉事项予以说明,收购人于8月22日晚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表示“除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贵司股权的情形”。
8月23日,ST新潮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新潮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具体提出三方面要求。
首先,请汇能海投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十三条等相关规定,逐项核实并说明汇能海投与相关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汇能海投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同时,核实是否存在公告中提示的境外审查相关风险,是否影响本次要约收购。请财务顾问、律师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明确发表意见。
其次,请ST新潮董事会保障收购人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如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等存在疑虑,应当遵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最后,ST新潮、汇能海投等各方应当依法合规行使各自权利,妥善处理本次要约收购事宜,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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