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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新增一批鼓励类涉矿产业目录
发布时间:2021-01-28 13:14:57 浏览:352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含一批涉矿产业目录。

  重庆市:特色地质文化村旅游开发,页岩气开采地下水污染防治环保技术开发及应用等。

  四川:核级石墨开发及生产,钒钛磁铁矿(1007-28.00-2.71%)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及应用等。

  贵州:煤炭开采110/N00 工法配套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等。

  云南: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等。

  西藏: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等。

  陕西: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等。

  甘肃:300 万吨/年及以上(焦煤(1577-6.00-0.38%) 150 万吨/年及以上)安全高效煤

  矿(含矿井、露天)建设与生产,安全高产高效采煤技术开发利用等。

  青海:地下深层承压卤水资源勘探、研究及开发等。

  宁夏:煤炭气化及尾气综合利用、液化合成等洁净煤技术开发及

  设备制造等。

  新疆:单层厚度 50 米及以上巨厚煤层开采技术开发及应用,铁、锰、铜、镍、铅、锌、钨(锡)、锑、稀有金属勘探、有序开采、精深加工、加工新技术开发及应用,废铁、废钢、废铜、废铝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运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等。

  内蒙古:新建 120 万吨/年及以上天然碱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等。

  广西:低品位难处理铝土矿综合利用等。

  国家发改委称,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原则上适用于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经营的内资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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