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房子’不等同于建‘大房子’‘贵房子’,而是要通过好的设计、好的材料、好的施工、好的服务等,解决居住中的痛点问题,全面提升住房品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姚天玮在5日住建部召开的《住宅项目规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述。他指出,不同地区、不同面积、不同价位都应当有不同的“好房子”。
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配套、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规范》是对“好房子”建设的底线要求。
《规范》在多个维度实现了显著突破与升级。在空间尺度上,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从原标准要求的“不宜低于2.8米”提升至“不应低于3.0米”,提高20厘米,有利于提升空间舒适度,适应我国人均身高的增长,减少居住的压抑感,给居民更好的空间感受,房间会有更好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和空气品质;电梯设置方面,原标准要求7层起设电梯,这次《规范》提升为4层起设电梯,极大便利了住户的日常出行和搬运重物;同时,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出行需求。这也有利于医疗救护,在有人患病或发生意外时,有电梯能方便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日照方面上,原标准规定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获得冬季日照”,但没有明确具体日照时长的要求。这次《规范》要求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满足日照标准”。例如在北京,需要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即在大寒日这一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够满足累计2小时的日照时长。这一规定,让日照标准能够更好地落实到每套住宅、每户人家,进一步强化了日照标准的普惠性,提高了百姓的获得感。
此外,新规对住宅声环境也给予高度关注,不仅提升墙体、门窗和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还对电梯、水泵等建筑设备的结构噪声作出明确限制,全方位打造安静宜居的生活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适老适幼”理念深度融入《规范》编制。编制组专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曾宇指出,鉴于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适老化”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焦点,新规在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针对性要求,如规定小区的道路、出入口、活动场地,都应做到无障碍;户门门槛高度限制在1.5cm以内,提高户门、卫生间门等的宽度要求,这样更方便搀扶老年人进出,或乘坐轮椅进出。同时,对于“适幼”方面也有细化规定,充分考虑了儿童的生活需求和安全保障。
“‘好房子’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姚天玮表示,目前,我国住房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民群众对住房品质有了更高要求,希望住上更好的房子,获得更好的服务。建设“好房子”,不仅给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还能释放出“扩内需”“促消费”的巨大潜能,为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开辟了新赛道。
姚天玮强调,规范重在实施。下一步,住建部将积极开展《规范》宣贯实施指导工作,包括开展线下、线上的宣传培训,组织编制实施指南等。同时,制修订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导支持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编制,支撑《规范》的落地实施,推进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实习生张凝子对本文亦有贡献)
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