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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出台,最严环保执法风暴来临,台州一企业被罚,铝灰非法处置被重点关注
发布时间:2020-09-10 09:49:34 浏览:464

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0年7月,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020年8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福建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三部门将联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从即日起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非法炼铝、非法处置铝灰等成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的对象。2020年9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三部门联合启动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产生铝灰渣的企业,尤其是电解铝、再生铝等产生铝灰渣的行业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列为重点,重点区域包括郑州、安阳、新乡、焦作、许昌等地区,突出存在的非法倾倒、处置铝灰渣等违法行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在当前环保管理要求日益严格,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再生金属分会提醒所有再生铝生产和二次铝灰加工企业要引起足够重视,增强风险意识,坚决防止铝灰处理不当受到处罚,要严格管控积极应对此次环保督察。

铝灰资源化利用是铝工业生态现代化的重要课题。铝灰含有大量非冶金级氧化铝,是宝贵的资源,通过严格分类区别,完全可以根据其自身属性,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实现铝灰无害化直接利用,更可以实现高值化利用,释放潜在的巨大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为了扫清铝灰和盐渣资源化利用障碍,受生态环境部委托,再生金属分会正在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抓紧制定铝灰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范的出台将为铝灰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提供统一的技术和管理依据。

新固废法施行首日,台州一企业被罚14.5万元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新《固废法》正式施行第一天,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就依据该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了一起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该案也是全国首起依据新《固废法》查处的案件。

随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有关负责人的一声令下,案发当日一早,椒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以新《固废法》施行为契机,持续展开“清废行动”,对辖区内8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单位进行了又一轮地突击检查。

“这家公司的固废车间又堆放了不少危险废物了。”当天上午,椒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章安街道某固体废物收集公司时发现,原料桶、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树脂、废活性炭和废油污等多种危险废物,共计60吨左右,堆放在车间里,但均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涉嫌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摄影录像固定证据,并对现场进行进一步地勘查,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制作调查笔录。

经过缜密调查,椒江分局于当天中午就依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14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当天下午,该公司负责人徐某便收到了椒江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来源:绿色再生金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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