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情况
发布时间:2024-11-29 16:27:50 浏览:10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差别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4〕993号),对工业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未按期实质性开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用电价格加价。近期,在企业报送有关技改项目佐证资料基础上,经相关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我委复核认定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陕西省神木银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分公司等7户企业已实质性开工建设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29-63913248
传真:029-63913273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环保再生国际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环保再生国际平台对客户的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本司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