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成都市发改委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成都市将按照“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实施部分塑料制品禁用、限用行动。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都将逐步减少直至禁止使用,并明确了禁用“倒计时”。
成都市的这一《方案》出台后,是继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被称为“史上最强限塑令”后的成都版“史上最强限塑令”。所谓“最强”,是从要求、力度多方面来说的。但凡“最强”,自然更容易引起大众的关注。2007年12月31日曾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群众即称为“限塑令”。然而,十多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这“限塑”似乎并未常态化,“白色污染”依然严重,确实该来一个“最强”了。
打造美丽、宜居的自然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元素,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将“限塑”落到实处,不仅仅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更是全体党政、监管部门以及党员干部责无旁贷的使命。记得“限塑”之初,“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包装、一次性餐具确实执行过一段时间。但由于各种塑料用品确实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并在长期的生活中产生了对塑料用品的依赖性,一时间很难矫正。而各级监管部门来说,由于应当“监管”的领域很多、项目很多,对“限塑”就存在监管不严或执行不严的现象,导致“限塑令”只是听起来很美而已。
具体说来,“限塑令”很难落地生根,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主要是能主动起好带头作用的不多,也包括一些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对“限塑”这样“鸡毛蒜皮”的“琐事”,往往没放在心上,更别说起好“先锋模范”作用了。而作为商家,不管是生产塑料用品的源头厂家,还是具体运营的商场、餐厅,觉得群众有需求就是自己的“财源”,钻了监管的“空子”,于是就心照不宣起来。就是这样的林林总总,让“限塑”行动监管难、处理难,在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反弹”现象,导致“限塑”的效果不佳。
从可持续的发展来看,“塑”是必须“限”的。君不见,在城市和一些大型一点的生活区,由于不可降解的白色垃圾太多,几乎到了无法处理的地步,如果再不“限”,那环境的污染就只会日趋严重,后果不堪设想。但不管多“强”的“限塑令”,出台规定、制度只是走出了第一步,也只能说明有关部门已经“高度重视”,而接下来的具体操作才是能否坚持实施的重中之重。为此,成都的《方案》提出,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又走出了执行“限塑令”的第一步。
总之,要真正落实好“最强限塑令”,必须打好“组合拳”。首先从源头抓起,严格把控好生产环节,加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其次要变“堵”为“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让“限塑”理念深入人心,主动拒绝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用品;同时,具体的监管部门工作不可一曝十寒,要实施全覆盖,严执行;而广大党员干部更当在日常生活中牢记身份,起好“限塑”的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去引领、感染群众……这样,才能从“限塑”一步步走向“禁塑”,让我们的环境美丽无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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