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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拖欠纸厂货款 法官未马上查封财产 为何?
发布时间:2020-12-07 09:46:30 浏览:319

近日,南海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法院没有马上继续查封财产,究竟是为什么呢?

今年6月,南海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佛山市某纸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某印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收到案件后,主办法官杨紫君立即添加当事人的微信就案件执行进行沟通,征询申请人的执行意见,询问被执行人的履行方案。

被执行人中山某印务有限公司收到南海法院传票后按期到庭接受执行谈话并表达了愿意履行还款义务的意向,但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其希望分期还款。

而申请人佛山市某纸业有限公司对执行的期望值极高,不仅要求快速执行到位还要求法院追加查封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一方面,如何对受疫情影响的被执行人做到善意执行,另一方面,如何按生效法律文书尽快执行到位,维护申请人权益?

杨紫君法官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1、定期通报进度,取得申请人信任;

2、督促被执行人收款,定期还款。

经执行,申请人收到法院退来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95706.72元,并于2020年11月19日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被执行人中山某印务有限公司当场一次性将执行余款36000元支付予申请执行人,随后申请人向南海法院申请结案。

11月27日下午,杨紫君法官收到了来自佛山市某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送来的锦旗,点赞其高效执行,为民解忧。

责任编辑:宋清

源:南海法院 桂城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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