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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
发布时间:2023-07-07 15:59:51 浏览:79

7月7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发生以来,中国海关一直高度重视事故导致的日本输华食品放射性污染问题,密切跟踪日本政府对福岛核泄露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并及时应对。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严格审核随附证明文件,强化监管,严格实施100%查验,持续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安全,严防存在风险的产品输入。

中国海关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近日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发布的综合评估报告。这份报告未能充分反映所有参加评估工作各方专家的意见,有关结论未能获得各方专家一致认可。日方在排海的正当性、净化装置的可靠性、监测方案的完善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当前,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已成全球关注焦点,也引起中国消费者对自日本进口食品安全的担忧。中国海关将保持高度警惕,以对国内消费者绝对负责为原则,视事态发展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中国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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