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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近半年的冲击地压矿井“双专双查”工作(附名单)
发布时间:2021-12-13 14:55:50 浏览:242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日前发布的冲击地压煤矿“双专双查”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为强化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决定对全省冲击地压煤矿开展专家查风险、监管监察人员查隐患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以下简称“双专双查”活动)。

11月10日起至2022年5月1日将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通过开展“双专双查”活动,系统排查冲击地压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

根据名单,此次“双专双查”明确的矿井有29处,其中济宁市14处,菏泽市8处,泰安市5处,枣庄市2处;此外还包括其他需要检查的冲击地压矿井。

通知要求,各冲击地压煤矿及其上级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双专双查”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落实冲击地压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自查自纠等工作,查深、查细、查透,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

各煤矿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相关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山东局监察执法处将跟踪督促落实。对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存在问题较多的煤矿将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列为监察执法重点关注对象。

山东局相关处室和相关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双专双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辖区冲击地压矿井按照风险和隐患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实施精准监管监察。

“双专双查”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要发扬“深、严、细、实”工作作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杜绝“花式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专家费统一安排支付,煤矿不得提供专家费,检查期间严格执行“禁酒令”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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