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实施办法》(矿安蒙〔2024〕59号)要求,根据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煤矿生产建设状态变化、重大隐患查处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综合考虑安全管理、生产状况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调整10处煤矿分类(含2处新增煤矿,见附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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