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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关于2020年危险废物政策事件的回顾
发布时间:2021-01-15 07:47:44 浏览:285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跟随小编一起回顾一下2020年危险废物的相关政策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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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13日


生态环境部召开的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确定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并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列为重点。
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医疗废物数量激增,同时显露出危险废物在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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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
病患数量增加,医疗废物产量激增。各地医院在处理医疗垃圾时面临很大的压力,甚至多处医院出现了垃圾堆积的场面。应急状态下,如何快速增强医疗垃圾处理能力、安全有序地处置医疗废物,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各大环保企业纷纷支援,献技术、献设备:水泥窑协同处置医疗垃圾具有效率高、无二次污染、安全性高等特点;河南省利盈环保向武汉雷神山医院捐赠一台价值300万元的医疗废物消杀设备;高能环境为火神山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处置提供服务;东江环保通过向当地环保厅申报将一些工业危废处理基地列为医废处理地,协助当地政府去处理医疗废物;瀚蓝环境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协助地方政府处置医疗废物等。
同时各地陆续出台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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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十部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危险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新发布的《医疗机构危险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提到要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要在2020年底,全国每个地级市都要至少建一个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全国每个县都要建成从收集、转运到处置的完整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医疗废物的处理压力,但据生态环境部通报,在2月中旬全国个地市涉疫情医疗废物已基本实现了“日产日清”。这背后离不开各大企业的支持,东江环保、高能环境、瀚蓝环境、润邦股份等环保企业各现其能,同时,华新水泥、金隅集团等水泥企业也“补位”其中,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消除医疗废物二次传染风险且实现“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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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牵头起草的《水泥窑协同应急处置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技术规程》正式发布。发挥水泥窑协同处置温度高、病毒灭活彻底,无二次污染、处置安全和效率高等技术优势,配合政府及地方应急处置新冠肺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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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要将在污染环境防治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先进技术,编写到《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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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四川重庆两省签订建立了《川渝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成渝两地固体废物联动管理,简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监管水平,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推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因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不在少数,国家已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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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从国家应急管理部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其中包括危险废物等9个专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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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发布了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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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同日,发布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共同研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中提到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快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积极推进大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加快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缺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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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规范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斩断医疗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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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此标准规定了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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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发布了关于《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的公告。进一步规范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证后监管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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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生态环境部部长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今年将启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围绕解决老百姓所反映的周围的、身边的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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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为规范铅蓄电池回收和利用行为,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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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同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危险废物储运单元编码要求》,此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储运单元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载体要求。适用于非罐车装和非散装危险废物管理流程中,产废单位、贮存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监管单位等对危险废物管理的信息处理,实时监控和追踪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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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为规范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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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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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工信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升级,提升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培育绿色新动能,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计划》提出到2022年,区域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量8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1.5亿吨,产业总产值突破9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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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

由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7月至11月,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打击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重点监管,及时查处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案经营,对大案要案实施精确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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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696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8.1亿元,支持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大城市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补短板和提质扩能以及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建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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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发布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此标准规范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8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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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6.8亿元,支持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5亿元,用于支持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补短板和提质扩能以及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建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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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体法》),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专项执法行动。会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固体法》,切实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各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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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此标准规定了一般固体废物的分类、分类代码编制规则、分类代码示例。此标准适用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包装、运输、处理、利用、处置及相关管理过程,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固体废物中未分类的生活垃圾、建筑固体废物的相关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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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


11月13日

生态环境部召开的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会暨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重庆、四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建“无废城市”,签订合作协议。此次签订,标志“无废城市”试点由重庆主城中心城区延伸拓展到重庆全市域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对全国“无废城市”试点的深化和“无废城市”区域共建的探索为全国“无废城市”“无废社会”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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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快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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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

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施行。共计列入危险废物467个种类,较2016版《名录》减少了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该《名录》的发布使之前关切的部分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得以进一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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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

发布了202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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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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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工作目标中写到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生态环境部建设运行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设运行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请、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年报报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来源:世界再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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