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积极推进汽车用钢先进材料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24 16:39:16 浏览:13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971号建议的答复
欧云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汽车用钢先进材料新质生产力的建议收悉,经商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创新平台打造和人才培养,积蓄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
我部积极推进汽车用钢先进材料创新发展。“十四五”期间,依托国家重点专项,部署先进高强钢短流程铸轧和先进汽车用钢集成设计应用等多个项目,推动汽车用钢铁材料高性能化和制备过程绿色化发展。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聚焦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工程,支持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围绕特殊钢产品,建设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助力企业制造工艺验证及制造工艺改进提升。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关注汽车用钢先进材料产业发展,鼓励相关企业聚焦高端钢材前沿技术,开展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我国重点领域关键材料自主供给能力,深入实施可靠性“筑基”工程,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评价能力建设。
二、关于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
商务部重视优势企业和外资研发机构参与科创中心建设。202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号)提出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度、鼓励引进海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4方面16条政策举措。2023年7月,商务部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提出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举措。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做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对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持续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同时,支持湖南加强交流合作,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引导外资研发中心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能力培养,举办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培训班,加大对地方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商标专利执法指导精品课程质量等。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利用工作,提高外资企业获取知识产权政策的便利性,2020年上线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初步实现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4类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我部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培育。开展“制造业知识产权大课堂”“制造业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围绕制造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运营等方面开展培训,年均覆盖3000余人次并按照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部署,配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借鉴国际知识产权先进治理经验,为国际创新合作营造更优环境;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妥善回应外资企业“同保护”诉求;不断拓宽企业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渠道。我部将持续开展“制造业知识产权大课堂”等活动,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010-68205598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7月11日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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