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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港获准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4-12-02 10:39:22 浏览:104

记者12月1日从广东湛江海关获悉,经批准,自当日起,湛江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包括重庆市团结村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四川省成都国际铁路港(城厢站)、河南省郑州铁路口岸在内的10个启运港,同时获批作为湛江港配套启运港。至此,湛江港成为广东省内适用该政策最多港区的港口。

据了解,从以上10个启运港发往湛江港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并可办理退税。未来,湛江港将迎来更多货物的集聚,并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提升港口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国际贸易和投资。

湛江港素以天然深水良港著称,是中国西南、华南地区货物进出口的主要通道,也是中国大陆通往东南亚、非洲、欧洲等地区航程最短的港口,目前更升级成为中国第七、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首个40万吨级世界级深水港。近年来,湛江港发挥其作为中国西南地区传统出海口的地理优势,致力于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区域集装箱枢纽,并联动新通道沿线区域拓展腹地货源。

据了解,湛江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对湛江市充分发挥连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促进广东省与中西部地区经济联动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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