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
发布时间:2024-01-24 15:26:28 浏览:233
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能发科技〔2023〕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6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贵州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制定了《加快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州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年1月17日
加快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能发科技〔2023〕2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6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智能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智能化煤矿,促进我省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示范工程,分类分级纵深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形成多层次煤矿智能化建设模式。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营造煤矿智能化建设良好环境。
二、建设目标
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煤矿生产效率。推动75处煤矿实施全面智能化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各类智能煤矿50处以上;推动260处煤矿加快智能化辅助系统达标建设、升级迭代,到2026年全省所有生产煤矿实现智能化辅助系统常态化运行和维护。
三、执行标准
(一)国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
国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是指经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审核确定实施智能化示范建设的煤矿,参照《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国能发煤炭规〔2021〕29号)、《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国能发煤炭〔2021〕69号)有关标准组织建设和验收。
(二)省级示范智能煤矿
省级示范智能煤矿是指经省能源局审核批准实施全面智能化示范建设的煤矿,参照《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指引(2024版)》、《贵州省智能煤矿评定办法(2024版)》中的高级智能煤矿的有关标准组织建设和评定。
(三)省智能煤矿
省智能煤矿是指煤矿企业根据地质条件、信息化基础、采掘装备等基础情况实施全面或局部系统智能化建设,矿井整体达到一定智能化水平的煤矿,参照《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指引(2024版)》、《贵州省智能煤矿评定办法(2024版)》有关标准,分类组织建设和评定。
(四)智能化辅助系统建设煤矿
已建成智能化辅助系统的煤矿,要参照《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17〕158号)要求,开展达标建设、升级迭代,进一步完善各系统功能,并实现常态化运行和维护;新建(改、扩建)煤矿、新开拓采区要参照《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指引(2024版)》、《贵州省智能煤矿评定办法(2024版)》等要求,至少实施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方案》全文内容见附件)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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