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西安举行塑料污染治理启动仪式,根据新印发的《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西安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以及餐饮行业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方案》主要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明确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任务目标。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对禁止类塑料产品生产项目等新建、改扩建,不得立项、能评、环评。
到2020年底,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到2022年底,西安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全市邮政快递网点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以上,45毫米以下窄胶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使用量。
到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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