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湾海关关员在对天津某公司出口的一批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为“间苯二酚”,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第57项下商品,CAS号108-46-3,是一种危险化学品,且货物外包装没有危险公示标签,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出口有关管理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目前,该案移送处置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间苯二酚遇明火、高热可燃,有毒。根据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间苯二酚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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