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出台十八条落实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其中关于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等商品有效供给的措施中提到,将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要求和作业模式。
推进南京关区进口铜精矿“保税混矿”业务试点工作,扩大铜精矿资源进口。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等5种矿产品以及原油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对进口铁矿、棉花的品质检验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对进口煤炭实施快检快放,保障国内能源供应。
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积极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提高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广“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海关国际合作理念。继续务实推进与其他有意愿国家的海关磋商实施“关铁通”合作,提升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长三角等重点地区水路物流海关监管模式,支持扩大“离港确认”等模式试点范围,不断提高水路物流效率。
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扩大海运船只到长江内河运输船只的“联动接卸”监管模式,缓解上海及周边地区港口码头、公路交通接卸运输能力不足问题。
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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