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发布公告,于2020年9月25日,上海王的、昌乐盛世(两者均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潍坊恒新及昌乐宝都(以下统称“有限合伙人”)与山东新嘉(普通合伙人)就成立合伙企业(潍坊市世纪阳光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订立有限责任合伙协议。
根据有限责任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总资本承担为人民币5亿,其中山东新嘉将出资人民币500万,而上海王的、昌乐盛世、潍坊恒新与昌乐宝都将分别向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亿、人民币2.95亿、人民币5000万及人民币5000万。
于2020年9月29日,合伙企业与科迈制浆及山东阳光(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股权投资协议,合伙企业同意通过向科迈制浆注资现金人民币5亿投资科迈制浆的纸浆制造项目以换取股权。
投资完成后,科迈制浆将由合营企业直接拥有47.37%及由山东阳光拥有52.63%。由于合伙企业不受集团控制,且其业绩将不会合并至集团的业绩中,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投资将视作出售集团于科迈制浆的权益予合伙企业。
经参考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山东新嘉作为其普通合伙人的丰富经验及技能以及从投资合伙企业向科迈制浆注入额外的私人及国有资本,董事会认为,成立合伙企业及投资于科迈制浆将促进技术创新及提高集团生物降解植物材料方式的制浆产能,从而有利于集团。此外,通过投资直接注入免息国有资本,可有效地用于补充科迈纸浆制造项目的资金来源,从而可降低集团整体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李敏
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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