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国建筑用钢占比首次低于制造业用钢,钢铁与建筑应拓展哪些新的合作方向?“钢铁和建筑在绿色低碳方面应多多合作,这是下一步的关键突破点。”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所属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斯浪在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专访时提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到,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作为一名建筑央企代表,同时服务于钢铁行业,我一直在思考钢铁与建筑深度融合的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他说。
发展钢结构住宅急需法律支持
“这是我连续第3年提出钢结构住宅有关建议,这次带来了关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法律法规需要完善的建议,重在顶层设计方面。”袁斯浪表示,“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不仅拓宽了钢材的应用场景,对化解钢铁产能也有推动作用。”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在袁斯浪看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功能、安全等方面都正好契合了中央提出的“好房子”理念,将给建筑行业带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然而,当前我国钢结构住宅市场渗透率不足1%,与发达国家40%以上的水平差距显著,高质量推广钢结构住宅面临法律适用滞后、监管机制脱节、激励约束失衡、央地协同不足等核心瓶颈。“我认为,现在最主要的是要从法律层面立法完善。”袁斯浪强调。第一,我国现有的建筑法等建筑法律法规更多关注传统建筑,比如传统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对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特殊设计要求、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缺乏明确规定。第二,现有的监管体系未覆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生产、安装、运输、现场装配等特殊环节,缺乏全生命周期监管。第三,现有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措施和惩戒手段。政府虽出台了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些扶持措施更多的体现在政策层面,缺乏法律上的长期保障和制度化支持。
“我相信,有政府支持、企业积极作为,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一定能得到推广。”袁斯浪表示。
袁斯浪告诉《中国冶金报》记者,今年全国两会上,他还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该法律的修订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出台至今,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2024年12月份,袁斯浪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肖捷专门做了一次专题调研和视察工作。“在调研过程中,我感受到这部法律的部分内容已无法应对当前的新形势、新挑战,而且也存在与部分新修订的法律不协调的情况,迫切需要对其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他说。
例如,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可不成立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但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应成立监事会,所以两部法律存在冲突,如果都成立就会造成职能重复。审计法建议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履行审计职责,但企业国有资产法没有突出体现这一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更加突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这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中也应有所体现。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5年要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近几年,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的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取得了很多丰硕成果,修订现行企业国有资产法,把改革成果固化到法律中恰逢其时。”袁斯浪表示。
来源:我的钢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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