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坚持零容忍,将开展为期3年的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
发布时间:2020-08-31 09:27:34 浏览:482
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就深化环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质量是环评制度效力的生命线,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负责任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
刘志全指出,今年3月份,《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在公示阶段被公众发现抄袭行为,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生态环境部立即责成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已于今年5月完成行政处罚程序并在官网公开,对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分别予以罚款100万元和200万元;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按环评编制收费的5倍予以顶格罚款,共计320万元,并予以失信记分15分;对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予以5年内禁止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的处罚,同时予以失信记分20分。彰显了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决心,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一视同仁;落实了环评单位的直接责任,不管单位性质、大小,等量齐观;既追单位责任,又溯及个人,依法落实“双罚制”。据了解,生态环境部近期又集中向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六省(区)生态环境部门,移送了监管中发现的10项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线索,要求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续调查处理结果我部和各地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刘志全表示,生态环境部还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深圳湾事件为鉴,举一反三,开展环评文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初步统计,各地已对248家环评单位进行了质量控制情况检查,对163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近7000份环评文件进行了复核,延续了以质量为核心的监管态势,强化了对环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震慑和警示。据介绍,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抓手,以信用管理和大数据校核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惩重罚,强化环评责任溯源和追究,坚决维护环评制度效力。一是组织与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严惩环评弄虚作假有关意见,明确违法情形,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强化靶向复核,对重点地区、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重点编制单位和人员,加大环评文件复核力度。三是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将2020年以来全国审批的环评文件全部纳入大数据智能校核,扩大监管范围,并提高监管精准度。四是继续推进环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全面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公开”和“多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
来源:环保365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环保再生国际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环保再生国际平台对客户的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本司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