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得将国内年度中长期合同资源转为进口煤应急保障资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16:19:19 浏览:199
中新财经5月12日电 5月12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煤应急保障中长期合同 补签录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截图自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官网。
《公告》提出,供方企业的进口煤补签资源应在满足80%自有资源量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另外挖潜增产组织资源签订,不得将现有应签甚至已签、已衔接的国内年度中长期合同资源转为进口煤应急保障资源。
《公告》还提到,进口煤应急保障合同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中长期合同价格*50%+市场煤价*50%的价格机制签订,实行月度定价。最高不得超过中长期合同实际执行价格的1.5倍,不能强制性直接按1.5倍限价要求签订合同价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环保再生国际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环保再生国际平台对客户的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本司联系处理。